新华网南京3月14日电(虞启忠)3月14日上午,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3年南京市、区两级法院共新收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6782件,同比下降28%。从收案案由看,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等各种纠纷类型。其中服务合同纠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买卖合同以及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位列前三名。

  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时下消费热点、维权难点,涉及食品安全、文体健身、老年消费、医美整形、直播营销、定制家居等多个消费领域。

  20岁小伙踢球中“猝死” 体育公司、约球公司判赔20万元

  某约球公司在其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踢球信息,徐某(20岁)报名参加并缴费35元。案涉球场系某体育公司承租场地后建设管理。2023年1月7日18时53分,徐某在追球跑动中突然面朝下扑倒在地,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身体接触。约19时球员中有一个实习护士对徐某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现场有球友打120,19时10分120急救人员到达场地。体育公司和约球公司的在场人员均未实施任何急救行为。徐某送医后诊断呼吸心跳骤停,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

  鉴于体育公司、约球公司违反国家推荐性标准,结合两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经营规模及获利情况,法院判决体育公司赔偿徐某父母各项损失的12%,约球公司赔偿徐某父母各项损失的8%,合计20万元。

  南京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燕对该案例进行了解读。根据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和国家推荐性标准,体育场馆应当配备急救药品、专用急救设备以及管理运营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案涉球场没有配备任何急救药品或急救设备,从现场视频中看到球场管理人员和组织者对于急救处置茫然无序,案涉球场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瑕疵。法院依法认定体育场所经营者、活动组织者因未实施基本安全救护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

  虚构事实直播卖惨诱购 法院裁定退款并加罚三倍赔偿

  焦某在某直播平台注册后,即在该平台发布短视频、主持直播间。2021年7月间,焦某虚构解救和救治被继母虐待小女孩“玲玲”的故事,“玲玲”的继母表示钱都押在玉石上,同意委托焦某卖玉,所得货款用来支付“玲玲”医疗费。焦某呼吁粉丝献爱心,包括万某在内的多名消费者信以为真,多次下单购买玉器。后万某因看到焦某团队庆功宴视频方知受骗。

  法院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判令焦某退还货款并加三倍赔偿。

  南京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庆东对该案例进行了解读。 焦某故意以虚假的公益性目的掩饰售卖玉器的营利性目的,具有欺诈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欺诈营销行为;万某因对焦某销售玉器的目的产生了错误认知和判断,基于此而作出购买玉器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故万某要求焦某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的诉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

  加大惩治违法经营力度,依法维护公众基本健康安全

  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把群众生命健康守护好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责所在。例如,本批案例中的熊某诉某医院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认定医疗机构在执业许可证被吊销的情况下仍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构成欺诈,承担高达40多万元的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再如胡某诉某餐饮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消费者在外卖平台订餐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经营者自愿赔偿消费者1000元损失。

  “这些案例对经营者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和预防作用,彰显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医疗、食药品等涉公众生命健康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态度。”王燕说。

  去年消费纠纷案件,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从消费方式看,既有传统的“面对面”线下传统消费,也有网络直播营销、外卖餐饮、网络服务、网购产品等新业态消费,且占有相当比例;从消费内容来看,从衣食住行等普通物质消费领域向文体娱乐、医疗美容、婚介服务、健康养老等精神文化消费领域不断扩展;从消费者诉求来看,涉及消费欺诈、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服务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

  下一步,南京市、区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消费促进年”,为助推南京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