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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08年“专转本”办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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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08]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社[2008]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2006级)、三年级(2005级)的在籍学生。

二、报名

1.报考“专转本”的学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录取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办班专业及专业要求参见附表。

2.报考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报名时间:3月25日至3月31日

4.报名程序: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三、考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四、录取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生志愿录取。对跨大类报考、专业基础课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学校根据“专转本”学生的特点单独编班、单独编制课程计划等。

3.“专转本”学生学费标准见附表。

4.办班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教育技术学专业在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六、学籍管理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学。“专转本”学生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填写内容如下:“在我校行知学院(专转本)XX专业四年制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025-86569292、86178292


 

责任编辑: 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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