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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年底前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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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日前要求各地在今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12月底前建立普查档案和数据库。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此次普查的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民族语言(方言)、民间文学(口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医药等18个门类。

    浙江省政府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认真贯彻“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的普查工作指导原则,做到全面调查、真实记录、正确分类、规范填报,确保普查工作质量,摸清浙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责任编辑: 汤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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