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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节约能源法》 开创节能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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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市长 毛小平

    (2008年6月16日)

    6月15日至21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今天的无锡,正处于由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跨越,由全面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历史阶段。这一时期,往往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突出、瓶颈约束加剧的时期。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到“十一五”末,我市GDP将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而万元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实现这一刚性目标,要求我们必须从全面贯彻《节约能源法》入手,牢牢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在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上不放松。把学习宣传、普及落实《节约能源法》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让全社会全面认识和了解《节约能源法》的精神要义和规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节能的良好氛围;依据《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能企业限期节能整改制度,加大对企业违法用能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是在促进重点行业、企业节能上不动摇。继续抓好全市冶金、电力、化工、纺织和建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大检查与指导的力度,并积极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进行对比活动,寻找差距,学习先进,推广应用;加强能源审计,帮助企业准确分析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查找节能的薄弱环节,明确节能方向;严格节能监察、监测,对高耗能企业的用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减少能源浪费。

    三是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上不可惜。积极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综合节能监察工作,全面摸清企业用能实际状况以及在用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的数量与分布,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加强对高能耗项目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的管理,监督各用能单位逐步淘汰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确保今年淘汰落后用能设备1000台(套)以上。

    四是在全面实施新上项目用能评估上不松懈。全面实施源头约束机制,将新上项目合理用能评估纳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事项,凡年综合能源消费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一律要进行能评,从源头控制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建设,改进和提高现有高能耗产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

    五是在从严整治“三高两低”企业上不手软。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一致、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上严肃认真,确保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取得更大进展、更大成效。

    六是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上不犹豫。加强指导15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50家试点企业落实循环经济重点工作,全年重点推进3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50个。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通过税收减免调动企业利用的积极性,全年认定100家。规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业务培训质量,逐步建立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年通过150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5项,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产业化。

    节能降耗工作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市上下要以这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大力推进资源能源节约,不断开创节能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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