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生动地描绘了过去多年各地社居委的忙碌工作状态。昨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出台了深化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全市社区增挂“社区事务工作站”的牌子,并调整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标准。
目前,全市共有510多个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工作站建设,将使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及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各司其职、互动互补,从而实现下沉到社区的各类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资源有机整合、形成合力。有关人士介绍,社区事务工作站的职责主要为完成社区安全、社区法制、社区卫生、社区人口和计生、社区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社区文化等方面工作任务。
社区事务工作站按“一居一站”的模式设立,实行“一站式”服务。人员配备上,实行与社区党组织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三者总数按“不低于每200户配1名”的标准配备。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主要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各类协管员中聘用,缺额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政府意见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不低于1100元,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含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委员和试点已运行的社区事务工作站的专职人员补贴标准,由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到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的就业型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不含“六金”),并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