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纪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外出公务活动备案制》。
该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外出公务活动时必须向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或市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可实施,同时要求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外出公务活动备案表》,并报市纪委备案。活动结束后,形成个人考察报告(学习心得)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上交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活动中擅自改变活动项目、提高费用标准等违背备案的行为,一经查实,其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高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