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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对社保新政明确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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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阐释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无锡的影响。昨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近公布了实施《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业务的经办规程,涉及社保关系的转入转出、补缴情形、延长缴费、养老保险关系合并等方面。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如何办理延长缴费,已成为关注热点。据悉,符合政策的参保人员,从到龄的次月起社保系统将暂停缴费;需延长缴费人员,应在到龄当月提出申请。延长缴费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办法、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灵活就业人员规定办理。

    五大保险如何补缴?据悉,补缴对象是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情形,属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已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农村合同制工人除外)。关于补缴时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追溯时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险费补缴,市区最早从2002年1月1日起补缴,其中锡山区和惠山区医疗保险的补缴最早起始时间分别为2004年1月1日和2002年10月1日;失业保险随养老保险一并补缴。工伤保险不受理个人补缴,生育保险不受理补缴。(桃乐)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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