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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17日电(记者 朱旭东)当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手机或小灵通,在感受科技给生活带来便捷的时候,烦心的事也越来越多。今年第一季度,通讯器材和电信服务分别列江苏消费者申诉“商品”和“服务”首位。
江苏省工商局一季度共接到消费者申诉10054件。从消费者申诉类型来看,商品类申诉共6521件,服务类申诉3533件。列商品类申诉首位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而对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器材质量及其售后服务的申诉列家用电子电器类首位。
有关专家分析,随着手机的普及和手机的快速更新升级,一些厂家往往来不及对新产品进行试验就投放市场,导致某些型号手机出厂就带有硬伤,包括液晶屏无显示、无法正常开机、按键失灵、电话簿不能存储、短信息发不出去、杂音干扰无法通话、电池无法充电或充电后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使用期限等。
对于售后服务,一些手机经销商、生产厂家、维修商往往相互推诿。目前,一旦移动电话出现问题,消费者只能将其拿到厂家进行鉴定到底是生产商还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即使是经销商或维修商就能目测出的故障,也要求送到厂家检测,否则厂家就不承认,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此外,大多数维修商对手机送修的用户不提供备用机或不及时提供备用机,即使提供了,也是一些外观过时、性能较差的手机,往往消费者一气之下就不要了。对于送修的手机,不及时修好给消费者,而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但又能赶在三包规定的30天、60天的期限修好,使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在3533件服务类申诉中,电信服务类达938件,占整个服务消费申诉的27%,依然占据服务类申诉的首位。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此类投诉的产生,主要原因是电信市场操作不规范。我国虽有多家电信运行商,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竞争尚不充分。以前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网络业务中基本处于垄断地位,而因为铁通、网通等公司的加入,加剧了竞争。专家表示,有市场竞争是好事,可以使服务的提供者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使消费者有了选择权,但由于目前竞争规则不完善,使用的竞争手段不公平,极有可能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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