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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无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对新三年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今年投入1.7亿元扶持就业
无锡市财政局有关人士在发布会上透露,今年财政部门将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市级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支出预算为1.7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300万元。除保障原有项目的支出外,增加创业基地开办资金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青年见习补贴、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补助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自2006年起,无锡市区(不含锡山区、惠山区)将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两级政府共担机制。以核准的2005年末各区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为依据,合理确定补贴基数,并下放各区政府安排使用,超过基数部分由市、区两级政府按六四比例共同承担。
灵活就业可享社保补贴
“这是老政策所没有的!”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人士介绍,为帮助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稳定就业,此轮新政策增加了对持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累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统一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除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外,新政策还增加了多项优惠项目,包括技能鉴定补贴、建立青年见习制度等。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持优惠证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生活确有困难的,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新政策明确提出建立青年见习制度——青年职业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给见习青年一定的生活费。优惠项目增加的同时,优惠标准也得到了提高。对用人单位的社保补贴在过去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伤、生育保险,由补“三金”到补“五金”,进一步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保障程度。此外,小额贷款金额由原来的2万左右提高到最高可放宽到5万元左右。
前三年七万人找到新岗位
从本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3—2005年,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无锡市共有7万多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回落。因此,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中继续延长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的执行期限,如税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
在延续的同时,新政策把扶持对象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向城乡其他需要帮助的对象扩展。《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向被征地农民敞开了大门,符合条件的“404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就业援助的困难对象新增两类,特困职工家庭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纳入范围;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展到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
此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拓展到了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中增加了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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