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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6月17日电(记者王力)南京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除了保育教育费以及伙食费,所有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投入不足以及收费欠规范是幼儿园普遍面临的问题,南京幼儿园现收费标准按等级从80元到150元不等,这样的收费偏低,难以使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于是许多幼儿园通过收取赞助费(从每年1000元到上万元不等)以及办兴趣班等方式来增加收入,但这样的收费缺乏统一的政策与依据,并且还有年年上涨的趋势,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
在对幼儿园培养成本、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家长承受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后,南京市教育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对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全新的调整。
新出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等级收费,如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省级示范园每人每月460元,市级示范园每人每月400元,优质园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园每人每月200元,一般园每人每月160元,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成本情况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并且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民办幼儿园(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须报所在区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如有违规收费行为,将及时查处并纠正。
新的标准收费略有提高,并且收费项目趋向单一,幼儿园对此有喜有忧。南京市实验幼儿园园长表示,新的收费办法更加透明、规范,并且考虑了幼儿园实际办园需要,提高了收费标准,有助于推动幼儿园的发展,但这也在无形中增大名牌幼儿园的压力,因为赞助费取消后,同一等级的幼儿园收费是一样的,家长们势必会把孩子送到更有品牌的幼儿园,而幼儿园的规模就那么大,如何制订出合理的录取办法,还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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