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首页\\新闻中心\\江苏要闻 滚动新闻  ·淮安液氯泄漏事故责任方被判赔偿近3000万 ·南京煤气管网建设采取"邀请招标"惹争议 ·江苏省内院校满员 "上海海关"占鳌头(表) ·南京鼓励非公资本进入四大文化产业领域 ·江苏邮政EMS升级 省内快件90%次日送达  
 
淮安液氯泄漏事故责任方被判赔偿近3000万
 
2006-08-10 17:04:30
来源: 新华网江苏频道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0日电(记者石永红)2005年3月29日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的液氯泄漏事故,共造成29人因氯气中毒死亡,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事故责任方总计赔偿近3000万元。     

    从2005年9月起,淮安市10多名律师组成了法律援助团,逐个核定当事人身份,收集和整理有关证据,并代理在事故中的3000多名受害者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山东济宁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公司、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临沂沂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损失近3000万元。     

    淮安“3·29”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肇事驾驶员、液氯运输企业负责人、液氯销售企业负责人等7名责任人以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康兆永、王刚有期徒刑6年6个月。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马建国有期徒刑6年;判处被告人朱平书、刘超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郜忠伟有期徒刑4年、荣宗太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完)

 
· 淮安"3•29"液氯泄漏事故民事赔偿有结果
· 淮安"3•29"液氯泄漏事故民事赔偿有结果
· 比"危险品"更危险的是什么

 
· 淮安液氯泄漏事故责任方被判赔偿近3000万
· 南京煤气管网建设采取"邀请招标"惹争议
· 江苏省内院校满员 "上海海关"占鳌头(表)
· 南京鼓励非公资本进入四大文化产业领域
· 江苏邮政EMS升级 省内快件90%次日送达
· 限制化工项目 南京将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
· 列车运行大幅调整 多趟客车改变沿途停站
· 热衷扎堆大城市 地域差异是人才流动的坎
直播|洪泽湖水上运动会暨旅游文化节开幕式
直播|大丰港建设与发展暨一类口岸开放工作汇报会
直播|中共昆山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直播|苏州高新区创新介绍暨科技城推介会
访谈|睢宁县委书记蒋国星访谈
专题|睢宁儿童画发展战略报告会
专题|海峡两岸上市公司合作与发展高峰论坛
视点|中国十大魅力城市 昆山上榜(组图)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