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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1日,泗洪县已经有6名村(居)主要干部先后领到乡镇纪委的诫勉谈话通知单。
为进一步转变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今年4月份,泗洪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手,在全县农村推行村务民主管理村民质询制度。村民质询以会议方式进行,每季度质询一次,参会人员有乡镇机关领导、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被质询对象为村支书、主任、会计、计生专干“四大员”。
质询会首先由被质询对象报告过去一季度分管工作、上次质询会群众所质询问题的落实情况、自身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之后,由群众代表质询,被质询对象要当场予以答复。质询结束后,村民代表还对被质询对象德能勤绩进行无记名测评,现场公开唱票,并公布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结果。不称职的村干部要当场表态,作出限期整改承诺,并接受乡镇纪委诫勉谈话。(许昌亮 洪廉 徐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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