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镇江医改办正式出台优惠政策,多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社会医保待遇,鼓励广大参保群众“小病社区就诊”。新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该市规定: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医院门急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从原来20%降为15%。在定点社区医院就医一律免收诊疗费。社区卫生服务执行镇江“惠民医院”医疗救助对象优惠政策,救助对象在社区医院住院时,需由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减半收取。 (聂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