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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南京市总工会、卫生局等有关领导前往南京职业病防治医院慰问病人,记者在活动中获悉,南京市自1963年正式成立职业病防治所以来,累计职业病诊断人数达6383人,其中矽肺、煤工尘肺等尘肺患者5786人,占到90%以上,成为危害职工健康的祸首,其次是中毒患者511人,占到8%,而已死亡的职业病人约600人。
150人去年确诊职业病
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金山医院作为南京唯一独立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2006年共诊断职业病人150多人,其中一人死于矽肺。据介绍,南京市职业病危害主要是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和物理因素,其中化学物质主要是铅、汞及其化合物、硫化氢、二硫化碳等,物理因素则是高温、噪声等因素。
“在矿山、采石场工作从事粉尘作业,很容易吸入空气中游离的二氧化硅等粉尘,人体肺组织对这些粉尘只能进不能出,一旦吸入沉积就不可逆。”金山医院杨惠敏院长告诉记者,尘肺除不可逆性外,还有迟发、潜伏期长的特点,有些职工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发病,可一旦患病终身受累。正在该院接受治疗的72岁老人徐长来,退休前在南京一家铜矿从事打矿眼工作,1977年被查出患上二级矽肺,每次发病时都发烧、咳嗽、气喘,至今仍在治疗中。
脚步不稳才查出中毒
近几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对职业病防治越来越重视,管理部门也加大了监督力度。许多用人单位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及时安排职业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的工业企业不断增多,生产原料和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种类也大量增多,职业病的发病年龄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病人也在逐年增加。一些用人单位大量短期聘用临时工、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却不提供应有的健康体检和必要的劳动保护,加上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全市还存在许多潜在未经诊断的职业病人。
于上月11日入住金山医院的杜维东今年41岁,在南京一家化纤厂从事设备维修,一个月前因感到眩晕、恶心、脚步不稳,被诊断为二硫化碳和硫化氢中毒,现正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据其反映,该厂先后已有30多人查出患上类似疾疾,但此次与他一同住院治疗诊断的只有4位同事。
离岗后还需医学随访
许多职工不了解所在岗位存在何种危害,加之单位不安排体检,职工身体受到伤害后往往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而尘肺等职业病又具有迟发性、潜发期长的特点,很多职工在工作中甚至在离岗后还没有发病,待到发病时已经难以向原单位索赔。现在,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陈院长告诉记者,卫生部正在修订《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新的修改稿除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除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外,还特别规定要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不仅保护在岗工人的健康,还须对离岗后工人健康“埋单”。(王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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