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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2月8日,但是其生产批号却是2007年的3月10日,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就发生在一种名为虫草双参酒的产品上。昨天,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市民暂时不要购买该产品。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近日在对该市部分药店检查中发现,标示为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双参酒涉嫌造假,其多个生产批号的产品在其标识的生产日期前数天就已经在药店销售。
在执法人员查获的该产品中,记者随意拿起一盒,只见该产品上面的标注生产日期是2007年2月8日,其生产批号却是2007年的3月10日。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产品的生产批号应该在产品“出生”之后,该产品却出现了生产批号“早产”的怪现象。另外执法人员还指出,当食药监部门要求负责销售该产品的西安博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对方出示的许可证涉嫌造假。目前,该市食药监部门已经对该市药店所有经销该产品的进行了暂扣,并进一步调查取证。
春节将至,保健食品开始进入销售旺季。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之前,应明确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的一大特点就是适宜于特定的人群,有些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范围宽一些,有些则更加具有针对性。消费者选购产品时要根据自身需要,不要轻信宣传具有多种功能的产品;要查看保健食品中的原料、有效成分及其相应的产品,明确产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要看包装上是否有国家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最后,不能轻信广告,一些企业往往采用个别案例作为普遍现象广为宣传是不可信的;也不要相信吸收率、有效率、治愈率等用语。(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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