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

3月11日,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3·15”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在南京拉开帷幕,江苏省暨南京市工商、消协、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就“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展开维权咨询,接受消费者投诉,并向市民传授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技巧。(来源:新华日报 余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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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江苏省十大热点评论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全省十大热点评论。                       [详细]

1、商家单方检测规避责任
2、家电丢失包装不退换
3、自定区域拒绝免费服务
4、“返利券”限制购物范围
5、商场银行营业时间“缩水”
6、出入超市封包验票没有商量
7、干洗行业消费投诉 行业需要规范
8、广告宣传名不副实应承担责任
9、索取婚纱摄影底片却要付费
10、明里打折却暗中提价

○ 江苏2006年十大“维权新闻”

    3月9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江苏省2006年十大“维权新闻”:

    开展账单消费调查、自带酒水的长期行规被打破、苏州市率先实现“村村社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深入体察旅游消费的真实状况、消协督促超市取消强制封包验票、省消协与台湾消费者组织搭建两地交流合作平台、消协责令整改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调查员在维权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全省消费者协会维权网络成效显著、受损车当新车卖被加倍赔偿。

○ 江苏省消协推出2007年度维权新举措
    3月11日,江苏省消协系统推出2007年度十大维权新举措,即:加强全省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方便消费者投诉,降低维权成本;完善畅通现有维权途径;开展“投诉不出门店”活动,促进企业加强自律;实行经营者诫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给广大农民消费者“特别的爱”;全省每个县(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组织维权志愿者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公开评论消费热点,建立消协观点发布制度;建立异地投诉互助网,实现江浙沪、港澳台异地投诉互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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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向国会提出了《消费者权益法案》,其中提出消费者有四项权利:获得消费安全权利;取得消费咨询权利;自由选择商品权利;合法申诉权利。
这一天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为了纪念消费者权利的提出,3月15日被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07年 消费和谐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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