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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村建设 乡土建筑保护迫在眉睫
 
2007-04-12 07:36:01
来源: 新华网江苏频道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12日电(曲志红)来自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的近百位专家学者、有关人士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11日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 上,共同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保护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向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原本已经非常脆弱的乡土建筑更加岌岌可危。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论坛上发言中焦虑地指出当前乡土建筑保护面临的严峻态势:有的地方没有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村容整治,破坏了古村落的传统格局;一些地方在古村落内复建、兴建人造景观,破坏了古村落和谐的人文环境;一些地区拆旧建新,导致众多传统民居被毁。他认为,这些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的错误做法,已经威胁到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弘扬。

    论坛与会专家们讨论中呼吁,上述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为,乡土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直接表达着民族、地域的个性特征,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多元性。    

    他们在发出的倡议中提出,政府应加强立法,制定有关乡土建筑保护的专项法规,在乡土建筑保护所涉及的土地置换、产权转移等问题上,积极探索并制定有利于乡土建筑保护的政策和措施。     

    他们建议,要把乡土建筑的保护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在保护的前提下对乡土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同时鼓励、指导村民通过房屋内部设施改造,使乡土建筑内部具备现代生活的居住要求。对难以或不应改造的乡土建筑,应实行原地保护。各级政府应从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费中安排资金用于乡土建筑的保护,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等。

    据记者了解,乡土建筑面临的危机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不断发出警示和呼吁,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开始采取措施。     

    据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介绍,乡土建筑已纳入今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内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乡土建筑的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并对其登记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具有重要价值者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完)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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