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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22日电(记者
凌军辉)贷款不用担保、贷款范围城乡全覆盖、还贷期限延长4年……江苏省200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日前正式出台,和以前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新政策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实实在在的优惠将力争不让一个江苏籍贫困大学生因学费问题辍学。
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虎介绍,原先的生源地担保助学贷款,需要有担保人,一些没有担保源的大学生因此无法获得助学贷款。而信用助学贷款则以借款人自身信用作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无须其他的担保源。
此外,新政策还扩大了贷款范围。原先的生源地担保助学贷款只有农村的贫困大学生才能申请,城区的贫困大学生无法享受这项政策。而新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了农村和城区的全覆盖,城区的贫困大学生一样可以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原来的担保助学贷款,只有考上江苏省内大学的大学生才能申请,新政策规定,只要是江苏省籍大学生都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此外,新政策还放宽了还款期限。原先的生源地担保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毕业后6年内,新政策则延长到毕业后10年内,最长可达14年。新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还款期限不变。
据介绍,新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江苏省是5个试点省份之一。据悉,江苏第一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在8月31日前后发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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