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芝堂业主委员会成立、金川雅苑业主委员会成立……炎炎烈日,挡不住业主们参与的热情,一个又一个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据了解,南京市自1997年3月6日诞生第一家业主委员会后,迄今为止10年多过去了,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已达到720多家,这在全国都处于前列。

    业委会普及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新型的基层民主普及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又有着怎样的曲折;业主怎么看,业委会自己又怎么看;主管部门怎么看,专家们又怎么看?

最早的业委会:长江贸易大楼“物业管理委员会”
时间:1997年  
特点:业主想"尝鲜",房产局支持

  南京新街口,高楼林立。火柴盒式样的长江贸易大楼,夹在其中十分不起眼。但就是在这栋已显陈旧的高楼,诞生了南京市第一家业主委员会,也制造了南京市首起业主“炒”管家事件。
   “最初动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是与物业有矛盾,也没想到以后要‘炒’物业。”曹勇兆回忆道,“大家只是想创个新,尝尝第一个吃螃蟹的味道。” [详细]

第一轮高潮:老小区纷纷成立业委会自治
时间:1998年—2003年
特点:是在政府的要求和指导下成立的

   星之火,可以燎原。长江贸易大楼业主委员会诞生不久,一些高楼、大厦和居民小区纷纷仿效,组建业主委员会。南京也因此迎来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第一轮高潮。第一轮高潮出现在1998年到2003年。目前备案的720多家业主委员会中,约有一大半是这个时候成立的。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张汛石说,“遗憾的是,这些业主委员会如今绝大多数已名存实亡。目前真正在运作的还不到三分之一,甚至更少。[详细]

第二轮自发成立大潮:新建小区成立业委会维权
时间:2004年—
特点: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的矛盾催生业委会

    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地位予以了明确。随后,建设部制订了《业主大会规程》。江苏省和南京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业主大会导则》等相关的法规。南京市业主委员会的发展随之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从2004年到现在。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集中在新建小区,而且都是业主自发筹建的。 [详细]


问题一
催生腐败:物业给业委会成员发工资

   由于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解聘物业公司,使得一些业主委员会有着自己单独的利益需求,以解聘物业公司为要挟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为了生存,物业公司有时候还得首先满足这些业主委员会的要求。”鼓楼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孙芳强说,“据了解,不只是南京,就是全国各地也是这样,物业公司私下给业主委员会好处,已成为普遍现象。”[详细]
问题二
独揽大权:业委会不认可,业主也没辙

  
长阳花园小区,并不像名字那样充满阳光,从2005年 1月业主委员会成立到现在,部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阴霾一直笼罩着小区。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合法性问题,始终存在着争议。业主委员会一位委员表示,"我们成立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的,而且获得行政部门备案认可。"而业主陈女士怀疑道:"当时小区入住不到 200户人家,却有600张选票,完全是业主委员会自己搞的,缺少监督。[详细]

问题三
一意孤行:业委会成了小区麻烦制造者

   江
宁区上海明珠花园小区的业主难以忘记去年 7月 1日两家物业公司保安在小区大门口站岗的情景。起因很简单: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快到期前几个月,业委会决定不再续聘原物业公司,而是与一家新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这一行为,遭到了部分业主和老物业公司的强烈抵制。业主李先生说,"现在大家觉得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日子过得挺好,有什么重大问题,可临时成立组织,事情解决完就解散。这样就不会存在谋私现象。" [详细]

问题四
法规缺失:业委会成员不辞职很难改选

   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张汛石说,“除非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否则,你很难推动改选。”张汛石说,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维护业主权利的作用,但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其法律地位规定不明确,同时又因为没有自有经费而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国法律在赋予业主委员会相当大的权力的同时,却没有规定相应的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是一些业主委员会能长期不倒的根本原因。[详细]

    "热烈祝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学习《物权法》,选好新业委"……走在挂满红色横幅的小区道路上,面对横幅上的这些金色大字,江南名府业主、南京某高校老师樊先生显得十分平静。他曾是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任期期满一年前主动辞职。 
    "新业委会选举前,有许多人来做我工作,要我继续竞选,但我坚决拒绝了,以后也不会再参加竞选。"樊先生说,"主要原因是心太累,我们做了许多事,业主可以不表扬,但不能误解,更不能随意侮辱。"
 
 "太累"、"不理解"、"维权难",几乎成了所有业委会主任的切身感受。[详细]

人物对话

李名顺:仅仅"无私"是不够的

   [对话背景]在一个多月的调查中,记者接触了20多个业主委员会,大多数是矛盾重重,步履维艰,但也有各方称好的业主委员会,奥体新城清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是其中一家。他们成功的秘诀在哪里,记者走近这家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对话人物]李泽顺,60岁,四川省某电信企业退休干部。2004年从成都来南京市奥体新城清竹园小区居住,2005年9月当选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详细]



   业主委员会抱怨维权难、工作累。对此,业主不理解,认为业主委员会没做什么事,甚至变质腐败。该如何避免和解决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一些专家谈了各自的看法。     

    尽快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说,应立法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立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三者互相平衡制约、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法律应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可在依法成立并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建立"闲人政治+智囊团"模式

    南京邮电大学政治经济学副教授褚毅平说,业委会应该是低成本与高效的监督以及合乎自然的安排。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闲人政治+智囊团"。

    褚毅平说,业委会最好是"闲人政治",让那些退休的老干部来做委员,因为他们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来从事小区的工作。由于"闲人政治"确实也存在不足,所以要外加"智囊团"。让小区里的法律、管理、经济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充当顾问的角色,为小区的公共事务出谋划策。有效地利用他们的知识才能和社会资源。

编辑: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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