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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时报》报道,扬州市公安局决定自8月20日起至10月31日,通过为期70天的全市交通安全整治决战,全面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在8月25日召开的“扬州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7月份,该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3起,造成215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2起、下降14.68%,死亡人数减少22人、下降9.28 %。
目前,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一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等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
8月下旬至10月底处于夏、秋交替时节,天气多变,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较多,特别是超速导致事故死亡人数高于全年其他时期,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上发生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均高于全年比例。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扬州市实际该市公安局决定通过为期70天的决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堵塞,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畅通工程”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按照统一部署,26日为全国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从8月26日凌晨零时至当日下午18时,扬州市交巡警支队共出动500余名警力,100余辆警车,在扬州城区设置32个整治点、高速公路设置8个整治点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85起,其中,超速725起,超载运输214起,机三轮闯禁区259起,违规停车330起,疲劳驾驶56起,客车超员11起,1856人被记分。从整治的情况看,城区机动三轮车闯禁区、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三轮车违法带客、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超载运输、违规停车现象比较突出。
据了解,昨日交通整治的重点包括全市道路上超速驾驶、无照无证、货车超载、违法超车、非营运车辆载客,以及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车道、营运客车违法上下客等一系列交通违规情况。(严柳 沈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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