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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确保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
 
2007-08-31 08:47:35
来源: 新华日报
 

    记者29日从常州劳动部门获悉,该市将为零就业家庭配备就业助理员,提供岗位推荐、个性援助等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双下岗失业、特困家庭1个月内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据了解, 稳定就业的明确标准是指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的,应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灵活就业者由本人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在3个月以上。常州规定用人单位3年内可按劳动合同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双份补贴,其中“4050”人员可相应延长两项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李曼 蔡炜)

编辑: 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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