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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型“以房养老”能否推行下去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以房养老”,这种从国外传过来的生活方式,在国内也开始热了起来。记者5日获悉,由南京市养老服务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南京分公司花了3个月的时间研制出来的新型“以房养老”方案已经出炉,目前在南京73个区县已经全面推行,面向南京所有的老人。
相比国外的倒按揭“以房养老”方式,这种新模式有何不同?11月5日有关部门人士对此作了一番解释。至于这种模式能否推行下去,业内人士不太看好。[详细内容]
·新型模式:每月领生活费一直领到去世
据南京市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允德乐龄老年服务中心主任丁渝平介绍,这种新模式就是老人(60岁以上)通过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或上市买卖两种形式,换成现金后,再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予10年期80%的有效确保给付。打个比方说,房子买卖的价格是10万元,80%的资金就是8万元,10年期就是120个月,这样每个月发放给老人667多元养老金。而如果房子值40万,老人每月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2600多元。这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生活费一般就够了。
·抵押房子买保险?银行不肯
工商银行江苏分行房贷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接受现房抵押贷款,一般可以贷到房产原值的50%。如果房子是住宅,最高能达到80%,如果房子是商住性质,比例则没有这么高。但抵押贷款的前提是看贷款人拿这个钱做什么,如果是买房、买车等消费性质,就可以放贷;买股票等风险性较大的则不于受理。“拿贷款去买保险?虽然不是去挥霍,但这个用途目前肯定没列人可放贷之列。”
·卖掉房子买保险?有利有弊
"中国人的观念就是要留住房产,否则家庭关系会或多或少受影响。如果我肯把房子卖了,那几十万为什么要给保险公司呢?保险公司10年内只是按本金的80%给付,实际上几十万放上10年,利息都不少,保险公司拿它去投资,收入更可观,但我却享受不到这部分收益。"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投保的好处在于保险公司能"管到去世",但不好的地方就是钱一下子砸进去了,老人如果有突发大病,需要个5-10万,这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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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以房养老需要配套措施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他认为这种方式也可以尝试,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以房养老”问题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现在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但如果进行推广,还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同时需要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进行配套,这样才能够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房养老”的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老人去世后,剩余的部分再交给他的继承人。
第二种方式就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住到福利机构享受服务,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