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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旅游局清理行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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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南时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扬州市旅游局获悉,该局认真开展了“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以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了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扬州市旅游局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已清理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权力的行使依据、程序、幅度、时效、监督等一整套流程,以公开规范为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进一步促使权力行使行为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一是严格清理,规范事权。通过清理,最后确定行政服务事项5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征收2项、执法依据23项。二是健全制度,公正执法。为了保障行政处罚合法、公正,减少执法人员的随意性,制订下发了《扬州市旅游局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扬州市旅游局行政机关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明确了58项违法行为198条处罚幅度标准;同时实行行政处罚结果告示制度,强化执法责任制建设,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进一步保障了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该局在“扬州旅游网”上专门开辟了“阳光工程”专栏,将行政事权全部公布上网,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力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严柳)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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