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出台,关于公众如何休假的争论也暂告一段落。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公布,则让不少人喜中有忧,喜的是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到维护,忧的是这一权利是否能落到实处,会不会成为“纸上权利”。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有关问题解答

    ——此次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的主要背景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传统文化特色仍显缺乏;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过于集中;三是存在以法定节假日代替个人假期的倾向。

    ——为什么只选择清明、端午、中秋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因为清明、端午、中秋这些节日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民俗活动,又是全民性节日,在中国传统节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经专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后,选择将这几个节日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此外,考虑到除夕这一节日的重要性,提出将春节放假起始时间调整为除夕。

    ——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不同意见如何考虑?

    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一是建议在保持“五一”放假天数不变的同时,增加传统节假日为法定假日;二是适当增加春节放假天数;三是还有少数意见建议将元宵节、重阳节等增设为法定假日。对于一些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具体分析。既然节假日调整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就应该尊重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

    ——在节假日调整后还需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宣传解释。因此,在新的法定节假日安排正式颁布后,媒体和专家对其目的和积极意义还要加强正确解读,引导公众,统一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同步出台后,有关部门将研究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使广大职工的基本休假权利得到保障。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式调整之后,将会出现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三天的小长假、黄金周和职工个人带薪休假并存的新局面,各地、各部门都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针对人们出行的新变化,尽早开展相关预案的研究准备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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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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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玉]

国外带薪休假制度概况

    最近,在美国公司和其他机构日益盛行一种“带薪假日”。 新制度是根据员工的资历,一年之内给予其固定天数的带薪假日,无论是休闲、病假还是事假,都包括其中,双方为此签订合同。超过这个限额之外再要请假,则属于违约,不论理由如何,轻则扣工资,重则会被“炒鱿鱼”。 
    法国人带薪假期的天数根据其一年之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而定。员工每工作一个月,可“存下”2天半的带薪假期,如果工作满一年(一般从前一年的6月1日至当年的5月31日),那么全年带薪假期为30个非假日。不论休假天数还是员工在此期间的收入,都按照有利于员工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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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带薪年休假(中新社发)

观点碰撞

带薪休假制度,“强制”二字为关键

    带薪休假制度的重要性与优越性,并不体现在“带薪休假”四字本身,而在于是否冠之以“强制”二字。如果制度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性,而仅是一种建议性或提议性的意见,带薪休假制度的强制性除了表现在法律条款上,更应反映在其执行过程中,而且,后者更为关键。

专家:休假制度改革的前提是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无论黄金周是存是废,休假制度改革的前提必须是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蔡继明指出,结合我国现有国情和民众需要,推行“节”与“假”分离的长周末制度比较切实可行。

反对取消黄金周背后呈现的是权利焦虑

    人们一方面对黄金周造成的出行困难苦不堪言,另一方面又担心取消黄金周使自己失去了休长假的可能。在这种矛盾心态的背后,正反映出劳动者对自己正当权利缺少保障的焦虑。尽管黄金周存在弊端,但它以全社会步调一致共同执行的方式,形成舆论合力和制度合力,使劳动者休长假的权利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而带薪休假还缺少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使得资本权力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来限制劳动者的权利,使带薪休假制度流于形式。

带薪休假:关键是能否惠及普通劳动者

    以往围绕黄金周存废而发生的争执中,坚持保留黄金周的一方的核心观点,仍然是担心一旦取消黄金周制度,没有了全国主要生产活动“休克”式停摆的强迫,则很多企业将会以各种理由和手段,将《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假制度虚置,事实上剥夺了职工的合法休假权。此次出台的《规定》中,将以往的笼统表述,细化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实上几乎囊括了所有“单位”,覆盖了几乎所有与这些单位存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这也就意味着除自主安排其劳动时间的农民和自由职业者之外,几乎所有劳动者都有权享有每年不少于5天的法定带薪休假。如何落实《劳动法》和《规定》,使这些企业的职工能够切实得到法律赋予的带薪年假,是劳动部门、工会和司法机关的重要任务。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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