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
扬州给困难群众发“过节费”
【字号  
 

    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决定,对市区6717低保户发放物价补贴,每位低保户补贴100元,以保证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困难家庭节日生活不受影响。春节前,当地工会、民政、劳动等部门还将对困难群众(职工)生活状况逐人逐户调查摸底,排出慰问计划,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将发放临时救济金。所有补贴以及救济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李源)

责任编辑: 钱芳

相关稿件
· 多方博弈,“指标费”终于开征
· 江苏省大幅提高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30-40元
· 安排困难群众节日生活 江苏向低保户发物价补贴
· 昆山市将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 泰州2618人主动退出低保
· 江苏明确6类本专科入学测试费标准
· 城市亮化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
· 常州实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
· 十一月份苏州猪肉价格略升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