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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划定增长“保底”线
2008年城乡低保标准将继续正常增长。苏南、苏中、苏北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将从现在291元、239元和194增加到330元、270元和220元;农村从184元、107元和80元上升到210元、140元和110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将普遍提高30-40元。
社会福利正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007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为此各地将加强督查,确保补贴及时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省将用3-5年时间,全面实现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目标,在江苏基本消灭绝对贫困现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同步增长
从2008年起,各县(市、区)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40%-50%的比例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并实现同步增长。省财政将对省补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助,各地财政要足额安排预算。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关爱工程”,到今年底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5%,到2010年全省敬老院再新增床位4万张以上。
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
2008年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慰藉。江苏省将大力完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助机制,确保灾民24小时内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灾后恢复重建将做好规划和选址,灾后倒塌的房屋将不允许在龙卷风所过的风带地区重建,以避开灾害隐患点。同时,还要加快省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进度。
全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2008年,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标准2倍的人群、因大重病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不可抗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及其他当地政府认定的应予救助对象,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有效缓解低保政策的“炕边冷”现象。目前江苏约有100万这样的相对贫困人群。同时,进入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10-120%足额发放低保金。
适时设立“尊老金” 发放长寿补贴
从2008年起,各级政府可适时设立“尊老金”,对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全省各市县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到2010年建成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老年公寓及老年福利院、老年康复院等设施。老年人凭证可享受优待服务,各市县制定的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公园等优待政策,全省范围的老年人可同等享受。
免费为千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做手术
2008年起江苏省慈善救助重点要向医疗救助方面倾斜,除了帮助困难居民参加医保,还要实施一些社会救助项目。今年江苏省继续孤残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关爱工程,扩大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救助范围。今年江苏省初步打算从慈善基金中拿出1000万元,加上地方慈善等再投入1000万元,共同为1000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孤残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实施免费手术,并帮助他们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