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港口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决定;批准了《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
会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后根据委员们的意见修改后,将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将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本次会议还对《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草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将根据审议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请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党组书记王寿亭向被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朝主持下午的全体会议,副主任柏苏宁、方之焯、李佩佑、叶坚、张艳、赵龙,秘书长顾介康出席了会议。副省长何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省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沈纯中 王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