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本月起启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先在环保、地税、工商、质监等4部门试行,然后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开。
泰州市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和组织,在自由裁量过程中依据“过罚相当”的基准制度,划分处罚阶次,制定阶次适用规则,控制自由度。同时,建立和完善执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公开听证、调查与审核裁决相分离,以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多项配套制度,确保公正公平执法。 (顾介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