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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推共有产权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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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2日召开的无锡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该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扩大廉租房覆盖面,首次试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

    根据文件,无锡市2008年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75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该市规定,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买的产权份额不低于65%,国有产权份额的面积由政府部门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向居住人收取租金。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在3年内可一次或分两次按原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国有产权部分的面积。据了解,今年无锡市计划供应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150套,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浦敏琦)

责任编辑: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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