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住店员的宣传“忽悠”,在旅游购物店买了“宝石、钻石、铂金”,谁知当时几百元购来的便宜“珠宝”居然没有一样超过十元钱,都是彻头彻尾的玻璃制品。五一小黄金周将至,南京市工商部门告诫珠宝商家不要以次充好忽悠“消费者”而招来处罚。
前不久,一个贵州旅行团一行30余人来到南京旅游,被导游带到一个旅游购物店。店里卖的有项链、戒指。店里的店员向旅行团的客人介绍店里的商品,称那些项链、戒指都是进口的,有南非钻石、缅甸玉等等。在店员的推荐下,不少客人都以几百元购买了标价上千甚至上万元的戒指、项链,整个团一共花了上万元。付了钱以后,店员说为了可以省税钱而没有开具任何购物凭证。
可是让这些外地游客没有想到的是,当旅行团从南京回到贵州后,把购买的戒指、项链送去质检,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居然都是假的,没有一件超过十元钱。检测人员告诉这些消费者,店员当时推荐的所谓“南非钻石”其实都是玻璃制品,而“铂金”项链更只是镀铜制品,对此,旅行团的客人十分气愤,打电话到店里交涉,结果对方并不认账。无奈之下,这些客人拨通了南京市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南京市工商局秦淮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起投诉进行了调查了解,由于投诉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这家工艺品经营部进行了预查,发现其涉嫌虚假宣传,随即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在经营场所的精品屋内,发现三节柜台的橱窗里所售的项链、戒指,有五份标签上标注产地为泰国、南非、缅甸。该店经营者却不能提供相关的进口手续及证明,并且自己也承认这些所谓的“珠宝”都是从广州某店进来的工艺品。经查,该经营部为旅游定点的销售店,一般导游带游客进店后,营业员就按照柜台上的价格标签所标注的内容向游客介绍商品。该经营部将所售“项链、戒指”等普通工艺品标注为进口高级珠宝,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了查处。
面对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黄金周,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珠宝制品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防范。首先,消费者最好选择到规模较大的金银珠宝玉器销售商场购买,不要轻信广告购物,更不要买街边地摊货;其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出具或索取每件金银珠宝玉器的《鉴定证书》,以确认商品的真伪及质量等级,并保留好发票;对于商场或超市以消费额满一定数额后赠送的珠宝玉石尤其要小心,其内含的质量和价格问题可大打问号,消费者要谨防受骗上当。
另外,工商部门强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贵金属标签应注明: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合格证明。镶嵌珠宝饰品标签要注明:镶嵌材料名称、钻石级别、饰品总质量、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等内容;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开具的单据一定要明确标明产品的名称和中文标识。此外,消费者对所购买的金银珠宝玉石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可向工商、消协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秦工
陈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