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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把民国建筑亮出来用起来串起来
 
2006-07-25 09:44:30
来源: 新华日报
 

    南京民国建筑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有独特的地位,是城市宝贵的历史资源和文化遗产。4月27日,南京通报了民国建筑立法保护和利用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将一大批重要民国建筑“保下来,亮出来,用起来,串起来。”

    南京民国建筑规模等级居“全国之最”

    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斌介绍,南京现存民国建筑数千处,经调查核实的民国建筑有248处、320余幢(不含成片民国街区,如颐和路公馆区、梅园新村等)。南京民国建筑呈现四大特点:

    等级高:南京作为民国首都,中央级建筑多,包括国民政府“五院八部”等行政建筑,以及“中央研究院”、“中央体育场”、“中央医院”、“中央博物院”等,其规模、等级均属当时全国(甚至东亚)之最。

    类型全:按建筑原有性质可分十大类型,即行政办公建筑、纪念性建筑、文教科研建筑、宗教建筑、使馆建筑、公共性建筑、官邸建筑、工业建筑、交通建筑、民居建筑。

    历史及艺术价值高: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南京汇集了当时中外优秀的一批建筑师,在宁进行大量建筑创作活动,留下了风格各异、中西合璧的民国建筑。

    内涵丰富:民国建筑大多与历史事件、名人相关。

    立法保护,让民国建筑成为“城市资产”

    近二十年来,南京虽然对民国建筑做了一系列保护规划和对策研究,但由于当时社会尚未充分认识到其重要价值,民国建筑没有得到法力的保护,对非文物类文化遗产缺乏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相当部分的优秀民国建筑未列入文保单位。随着城市建设加大,不少民国建筑在道路拓宽或旧城改造中被拆除,有的民国建筑或建筑片区被随意搭建,设置广告和商业装潢等,被违建和现代建筑“淹没”了。

    今年2月18日,南京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民国建筑保护利用,提出民国建筑是南京重要的城市资源和名片,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利用,成立分管市长牵头,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文物局协同的领导小组。市人大将审议地方立法,颁布《南京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规划、文物部门尽快完成民国建筑普查,完善保护利用规划,制定民国建筑三年保护展示实施计划,打造“民国文化看南京”的城市品牌,使历史资源成为城市资产,彰显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重点保护利用南京“Z”字形民国建筑轴线

    南京民国建筑三年保护方案,优先选择民国建筑相对集中成片的地段,集中有限的财力,重点保护、利用沿民国“Z”字轴线(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若干片区和节点民国建筑,优先保护利用那些反映民国首都特有职能、等级较高的民国建筑,以及与城市公共活动相关、可达性好的地区。沿山、沿河、沿景观路的民国建筑,将成为城市景观塑造地区,以民国建筑为核心,打造高品位的民国文化区域,方便市民、游客走近、认知、游览民国建筑。

    南京保护利用民国建筑的措施有:一,“保下来”,公布重要民国建筑保护名录,挂牌保护;二,“亮出来”;拆除违章搭建及广告,修缮房屋,整治周边环境,让民国建筑“透亮”地展示出来;三,“用起来”,置换功能,利用民国建筑辟出展览馆、名人纪念馆、特色休闲街等,赋予历史文化资源公共服务功能,注入活力。如广州路拉贝故居,百子亭依托傅抱石、徐悲鸿故居等建设“字画书卷街”。现状很好的民国建筑片区,可分批腾空住户、单位,将居住、办公功能置换为休闲、旅游功能,如颐和路公馆区、梅园新村街坊和慧元街,可沿用上海开发“新天地”和南京1912街区做法,将民国建筑开辟成酒吧休闲街或文化活动区;四,“串起来”,设置民国建筑标识系统,组织各片区、主题民国建筑游览线。

    今年,南京将完成新街口、夫子庙地段及颐和路公馆区一期、梅园新村一期保护展示,公布两批民国建筑保护名录。(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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