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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在市水利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全市共疏浚市级河道3条段,县级河道22条段,乡级河道208条段,合计完成清淤土方2507万立方米,占计划任务的114%;集中整治市区河道12条段,超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
南通市主要从3个方面入手,确保了这件实事能够超额圆满完成。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农村河道疏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南通市农村河道疏浚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各地一把手重点抓好地方农村河道疏浚任务完成、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管护措施到位。
建立专户,落实资金。2006年,南通市在县乡河道疏浚方面,市级财政投入2488万元,并落实300万元用于各地考核奖励和前期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和河道质量测查管理经费)。县级财政投入8500万元,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完善程序,细化管理。为保证全市河道工程组织实施科学化、管理要求制度化、检查考核透明化,管理办法程序化,今年,市水利部门建立了河道疏浚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日常工程巡查制度、群众监督机制等诸多有效工作措施。
经过两年多的总结提炼,我市形成了农村县乡河道疏浚建设管理“四制”做法,即任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财政投入“农村河道疏浚财政专户制”、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激励政策“多建多补多奖制”,该经验已被市委、市政府纳入了新五件实事的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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