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民生帮扶九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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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委、市政府今年投入5.35亿元以上,要惠及160万弱势群体。除了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50”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助残、育才助困、敬老爱老救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居民医疗统筹及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等民生帮扶八大工程外,今年把法律援助作为第九大工程组织实施。

    从200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以实施惠及民生的“八大工程”为抓手,着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取得明显实效,为构建“和谐淮安”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2006年实施的“八大工程”,较好地解决了事关民生的困难群体“生活难”、“就业难”、“看病难”、困难家庭的“住房难”和子女的“上学难”、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生计难”等六难问题,惠及130多万人。

    与去年相比,今年民生帮扶“九大工程”帮扶项目内容有了新的拓展。除新增了“法律援助工程”外,还对以前“八大工程”的一些帮扶内容进行了拓展,如新增机关帮扶城市特困家庭、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双困户”租金补贴和居民、政府共有产权房等。将困难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尽量列入实施范围,使民生帮扶“九大工程”更加全面,基本反映了民生问题的各方面。

    帮扶项目实施标准上有了新的提高。按照“保障和帮扶水平应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要求,提高了部分帮扶项目的实施标准。如增加了育才助困工程中的资助特困生人数、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工程中的参统人数等,扩大了覆盖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城市居民统筹住院费用补助等16项实施标准的提升幅度都在10%以上。安居工程、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工程等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帮扶项目资金投入有了可靠保障。“九大工程”中的每一个工程、每个项目,都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其中属于财政投入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坚持优先安排资金、优先调度资金,确保财政负担的资金一分不少地安排到位,确保不因财政资金调度问题影响工作进度。
“九大工程”主要内容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将城市人均月收入低于220元、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其中清河、清浦和经济开发区为1100元)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在动态管理下对城乡困难居民的应保尽保。开展机关和干部结对帮扶城市低保家庭,使帮扶家庭月收入达到240元以上。到6月底,全市城乡已保6.9万户16.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了3664户7748人,上半年发放保障金4547万元。

  2.城镇“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工程。帮助3000名城镇“4050”人员实施再就业。确保已认定的城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零就业”和困难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1到6月,全市实现“4050”、“零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1654人。

  3.助残工程。将农村失去劳动力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低保标准提高15%。将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重度残疾人和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承担。安置残疾人就业1000名,技能培训残疾人1000名,扶持1000名农村残疾人脱贫。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00例,其中免费复明手术400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1个(涟水县)。对1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给药。捐赠轮椅车800辆。截止7月底,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796名,委残疾人举办各类培训班33期,培训残疾人1722人,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979户,其中实现脱贫530户。全市城乡有2.4万名残疾人纳入低保,进入低保的残疾人普遍享受了低保标准提高15%的优惠照顾。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实现了五保供养。全市初步筛查出0-6岁残疾儿童1168名,完成11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全市共向下肢重度残疾人赠送轮椅1080辆。清河区康复中心年底即可交付使用。涟水、金湖等地康复中心完成选址工作。

  4.育才助困工程。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实施特困生资助全覆盖。对全市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5万多名学生免收杂费,并对特困学生免收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特困家庭子女,由学校按照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确定特困资助对象,减免学杂费和增加住校特困生的生活补助。对当年公办院校录取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专科学生分别给予每人4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今年上半年全市组织资金3260万元,资助各类特困生12.1万人次,资助覆盖率达14.2%。此外,全市还为65.6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9150万元。

  5.安居工程。廉租房实现应保尽保。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总工会确认的“特困户”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差额部分为基数,按照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今年建设拆迁安置房项目23个,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市场指导价供应给拆迁安置对象,解决部分被拆迁家庭无力购买市场价回迁房或者普通商品房问题。对城市拆迁中符合最低补偿标准的被拆迁家庭和补偿总额虽高于最低补偿标准但人均补偿额较低的低收入家庭,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按照7:3的比例出资购买,即被拆迁家庭出资70%,政府承担30%,与政府形成共有产权。对于城市中收入和住房“双困户”的非拆迁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低收入线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常住10年以上),对人均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差额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元进行补贴。上半年市区共有洪福小区、新新家园、东风花园三期、龙门之都、锦阳花园、东方金色花园等16个小区施工建设,在总量上,施工面积70.66万平方米,竣工25.44万平方米,投资总额5.45亿元,约安置3000户拆迁困难家庭。全市共完成施工面积155.01万平方米,新开工58.7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15.25亿元,上半年78.27万平方米,解决约6750户家庭住房困难。

  6.敬老爱老救助工程。全市城乡特困老人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其中农村家庭成员中60周岁以上老人保障标准上浮20%,城市70周岁以上老人保障标准上浮15%。资助城乡特困老人参加居民医疗统筹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确保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200元。农村五保老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足额发放农村老烈属、老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各项优抚经费。对连续担任村“三大员”10年以上,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上、生活确实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每人年发放标准不少于500元。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每人年发放标准不少于600元。上半年,全市共参保1.71万人,参保率95%,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游览公园等优待制度的基础上,启动了困难老人法律援助工作,成立了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家庭经济苦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市实施62个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计划投入2964万元,项目竣工后新增床位3292张。

  7.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凡征用市区、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照《淮安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征用市区、县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参照执行。对无技能、无就业岗位的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做好就业安置工作。2006年,全市因征收集体土地共涉及27717人,其中货币安置6503人,参保率23.46%。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得到有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区9000元每亩,县区8000元每亩的标准,全面开征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各县区分别设有预存征地补偿款专用帐户,在征地报批前必须将征地补偿款等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存入专户,并提供相关凭证和票据,否则不
予报批用地。

  8.居民医疗统筹及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工程。扩大居民参统覆盖面,确保市区范围内参加城市居民医疗统筹人数达10万人,其他县(区)城区居民医疗统筹覆盖面达80%以上。进一步健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上半年,累计救助市区重大病患者392人,发放救助金93万元。结合居民医疗统筹,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市县财政两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405万元,保证城市医疗救助的顺利开展。

  9.法律援助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援助率100%,确保应援尽援。全天候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全年无偿接受法律咨询1.2万人次以上。截止7月20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90件。12348法律热线接待群众咨询8418人次,受援人数1104人,其中,农民工264人。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4420人次。

责任编辑: 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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