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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追求,也是衡量建设幸福江阴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紧紧围绕"处处都有好环境"的目标要求,巩固和发展生态市建设成果,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四个一起"的指导原则,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从生态上修复环境,努力实现了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
科学发展的实践:坚持把环保优先方针作为鲜明价值导向
江阴经济结构偏重、环境压力较大,坚持环保优先是优化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幸福江阴的必然选择。一年来,全市各级立足市情特点,坚持把环保优先作为建设幸福江阴的鲜明价值导向,环保优先已成为各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普遍实践。
在理念上坚持环保优先。全市各级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自觉把环境保护放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全局中准确判断环境形势,放到建设幸福江阴目标中看待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迫切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既要增加GDP又要减少COD"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理念转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关注环境保护,更多考虑百姓对环境改善的感知与认同。
在制度上保证环保优先。抓住环保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环境保护纳入江阴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把环保优先作为推进幸福建设的一条根本要求。出台《关于开展水环境整治"5810"行动的决定》等专项活动实施意见,促进各级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标本兼治,有效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或超总量排污。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是否影响环境质量作为"红钱",使发展建立在环境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使一切影响环境质量的行为都置于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推进了环保优先的有效落实。
在考核上推进环保优先。我市坚持把环境质量作为衡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依据,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同考核。《建设幸福江阴行动纲要》、《幸福江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镇机关工作考核意见》等文件,都突出了环境考核评价的份额。出台《江阴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励的依据之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对各类的项目引进、评先创优。
体制机制的创新:坚持把多元投入模式作为重要战略举措
江阴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入模式,引进各种先进技术与管理方法,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橇动污染减排"为主的多元化运作模式已基本形成。
在财税政策上,认真落实"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环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每年安排污染防治资金,实行"以奖代补",专项安排用于重点环保项目建设,推动环保投入多元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对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等各种资源的保护,规范征收相关的资源费,并提高各种资源费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
在产业政策上,降低市场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采用BOT、BT、TOT等形式参与经营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环保设施运行社会化和污水、垃圾、废弃物处理产业化。通过市场运作模式,全市各镇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已开始运用。
在价格政策上,按照"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通过适时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理顺供水体制等方式,以价格的手段促进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完善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并实行动态收费,确保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把优化人居环境作为第一追求目标
江阴把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建设幸福江阴的重要内容,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市民享受着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鸟语花香。
天更蓝。按照"不欠新帐、还清老帐"原则,加快电厂脱硫改造,全市有21家电厂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切实降低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断改善江阴大气环境质量。据监测数据表明,目前我市空气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地更绿。广泛开展全民造绿活动,增加城市公共绿地,加快成片林、经济林建设,去冬今春完成造林绿化46000亩,红柳公园、绮山森林公园等相继建成,城区500米就有一座公园、400米就能见到大型绿地。全面改进道路绿化,完成30多条道路的行道树补植增绿,60多条道路的树穴整治。加强居住区、单位绿化,新创了一批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积极增加立体绿化,进一步推广临街墙、露台等绿化,多形式、多方位为城市增绿。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3.5%和21.3%。
水更清。加强水环境整治,全市深水井已全部封闭,在全省率先实现地下水禁采。提高污水集中处理厂排放等级,将由Ⅱ级标准逐步提高到Ⅰ级B类标准,排放废水中COD由100降低到60。印染、造纸、化工、制革、洗毛等企业排放污水已基本达到Ⅰ级排放标准。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路更畅。重点道路建设整体推进,芙蓉大道、霞客大道等主干道建设进展顺利。华陆路、马璜路、陆东大街等道路改建工程完工。贵宾路、世纪大道等道路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农村路网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1.93公里,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完善提高镇村公交和城乡客运,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开通公交车,自然村公交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同时,加大城市道路的改造力度,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提高城市交通的组织程度,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有力缓解了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居更佳。安居才能乐业。我市一直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期13.67万平方米、共计1330套经济适用房全部竣工使用,今年还将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循序推进老小区、次干道和小街小巷改造,花园三村、虹桥三村等老小区已进行全面改造,虹桥七村和定波新村"平改坡"全面推进,今年城区老小区改造和"平改坡"工程面积将达到56万平方米和2.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市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景更美。黄山风景区景观带、文明广场等相继改造完成;全面启动环城南路"忠义江阴"、滨江路"春和景明"、人民路"中医江阴"、文明广场"澄江八景"等文化景点建设,展示城市的特有魅力,改善城市的景观效果,提升城市的形象品位。完成澄江路、黄山路等7条路20余公里的亮化工程,把城市的文化、绿化和亮化结合起来,实现了城市的亮化和美化。
社会和谐的要素:坚持把自然生态环境作为核心资源禀赋
有山有水、有江有河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我市独特的资源优势,是最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核心资源,也是建设幸福江阴、构建和谐社会的要素。我市始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可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沿江开发方面,切实转变开发经营方式,不是把长江的环境容量作为唯一的开发目标,进行破坏性开发,而是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积极推行集约开发、生态开发、永续开发的新模式,促进生产与生态良性互动。不是把沿江开发仅仅局限于岸线资源开发,而是在整治、整合、开发岸线的同时,注重向纵深腹地实施延伸开发,提高岸线和土地资源的使用率。
利用自然资源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山水资源,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的保护。在巩固提高要塞森林公园和定山风景名胜区两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建了三大生态功能保护区,并且规划建设好滨江要塞旅游度假区、徐霞客风景旅游区和锡澄运河风光带。目前,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超过15%。利用黄山山体资源,建成了黄山风景区景观带,既更好地保护了黄山山林资源,防止山林火灾发生,又增强了黄山旅游休闲功能。月城镇充分发挥镇域内水系密集,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发展与水相关的工业、旅游业等产业,做好"水文章"。同时,加强规划控制,严格执法检查,促进了自然生态的有效保护。
实施生态修复方面,全市各级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也是政府负债",在注重环境保护的同时,尽力消除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问题,加快生态修复和重建,真正实现了建设、修复两手抓。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矿山复垦复绿工作,再造绿树青山,有效保护山体资源。积极开展砖瓦窑业整理整治工作,完成复垦、整治土地3500多亩,新增耕地面积2300多亩。在全省率先完成"清洁家河"工程,疏浚镇村河道136条,河道长效管理覆盖率达92%。
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根据《江阴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市有140家企业实行了清洁生产审计,20多家企业被列为发展循环经济示范点。积极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倡导"绿色招商",发展清洁产业,实施"补链"工程,形成循环经济链。在电力、钢铁和化工等行业创建了10多家废水循环利用以及粉煤灰、煤渣、钢渣回收利用的企业,目前全市粉煤灰、煤渣、钢渣等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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