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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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尚无人专职担任

    “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任务就是要把劳动者与企业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处专家向记者解释说,“一般来说,劳动争议先是在内部进行调节,调节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无法解决的再上法院,因此,最好能协调解决。”

    据介绍,南京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有些大型企业的工会也有人从事劳动争议的协调工作,但他们多数是兼职的,还没有人专职从事这项工作。”

    尽管劳动关系协调员数量很少,但专家很看好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职业前景,“近年来,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今年截至8月底就已经达到1800起,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0%。另外,新劳动合同法明年要实施了,到时各种矛盾纠纷还会激增,因此,如果有更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那就可以把这些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都怡文 张波 黄艳 李蓓超)(据《现代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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