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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反贪利刃
明飞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被誉为津门反贪战线上的一把利刃。
2000年12月,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朝夕相处的8名干警突然像蒸发了一样,不知去向。8天后传来信息,院反贪局又侦破了一起副局级职务犯罪要案。
原来,数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将一件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转来的反映该市某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戚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群众举报,交给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查处。接到任务以后,该院组成了代号为“12·17”的专案组。为防止发生意外,他们实行了封闭办案。从12月13日至20日,在那难忘的八昼夜,检察长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与干警们一起昼夜奋战,一举侦破了副局级干部戚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要案,之后又深挖细查,带出了另外7起案件。
在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办案干警历尽艰辛,奔赴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浙江、辽宁、湖北等地,行程十几万公里,为国家挽回了2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戚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件审结后,这个院受到了中共天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和赞扬。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不仅连续4年保持了全市第一,并且在全国检察系统中荣获过多项殊荣,2005年该院在全国检察系统中唯一同时获得“十佳反贪局”、“十佳渎检科”两个荣誉称号。
作为一个直辖市的基层检察院,某一项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也许并不难,可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名列前茅、并且绝大多数名列第一的位置,就绝非易事了。然而,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却做到了,并且这个纪录还被保持了多年。
有人说这缘于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身上有一种精气神。
这种精气神就是检察院干警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执著。体现在检察工作上,就是不畏困难,竭尽全力,追求更高,追求最好,追求一流。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
无过错执法
肖逸龙
2005年2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一起抢劫案和妨害作证案的起诉工作。妨害作证案的嫌疑人王某于2004年5月24日接到陈某电话,陈要求王出面协调其伙计向鹏飞被打一事,由于未果,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5月25日,公安机关对打人者以抢劫罪拘留,6月4日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将王某逮捕。该院接受任务后于2005年3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起诉过程中,办案干警经过大量调查,发现王某涉嫌妨害作证的证据不足,经检察委员会决定,于同年6月29日将此案撤回起诉。此案撤回后,经全面审查,仍然不符合起诉的条件,7月6日,该院又对王某做出了绝对不起诉的决定,将已关押398天的王某释放。王某不服提出了申诉,该院重新进行调查,于当年10月24日以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的形式撤销了王某不起诉决定。至此,经过“三改决定”,最终还了当事人的公平。
自2003年7月该院出台长达13万字的《检察业务流程管理办法》以来,通过规范办案流程和强化监督考评,办案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几年来,全院无一干警违纪,无一群众因涉检上访,无一案件作无罪判决。
站在古城街头,你会发现“检察举报快车”从你身边驶过。这是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5年多的便民之举。
按照承诺,“检察举报快车”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在接到举报线索两小时内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一般案件举报10日内、重大案件举报20日内办结,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兑现举报奖励。
如今,“检察举报快车”已成为检察机关法律服务宣传站,成为解民悬排民忧的好帮手,成为保稳定促和谐的铜墙铁壁。据统计,近3年来,“检察举报快车”就受理群众举报320余件,接待群众上访90余起,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20余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国有资产守护神
杜桔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被企业亲切地誉为“国有资产的守护神”。
2002年,该院接到举报,反映济南志友集团原董事长周志祥利用企业改制之机大搞腐败和账外经营,遂依法进行了查处。在严厉打击犯罪、挖出国企蛀虫的同时,该院积极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主动协助企业查清了周志祥隐瞒多年的5000余万元账外资金、违规处理1500万元职工股份的问题,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周志祥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个一度濒临破产的原山东省变压器行业的龙头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企业职工敲锣打鼓,送来锦旗。
历下区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2002年以来,历下区院不断加大查办党政领导干部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8件,全部为大要案。其中,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50件,占立案总数的42%。诉后有罪判决率100%,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人。该院先后查办了省旅游展览总公司原经理武广在企业改制中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6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原财务处处长陈亚群贪污6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案,济南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文明贤受贿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案,原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办公室主任徐福元(副厅级)因挪用公款、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原济南仁和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经理尹伟山、财务负责人高嵩利用国企改制之机贪污、挪用公款4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有期徒刑16年案等特大案件,一批腐败分子落马,流失的上亿元国有资产被追回,社会反响强烈,受到上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赞扬。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道是无情却有情
苗霞
“法不容情,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这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04年4月,省检察院指派雨花区检察院查办原娄底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副厅级)受贿案。这是该省基层检察院首次查办副厅级干部要案。罗子光担任过多年的纪委书记,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同时,随着办案工作的深入,压力也越来越大,利诱来了,威胁来了。
彭志敏检察长带领雨花区院的检察官顶住压力,经过5个月的艰苦较量,罗子光交代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2005年3月,罗子光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当年的“十佳精品案件”。
2002年至2005年,该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0件60人,大案要案占90%,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已作有罪判决37件43人,判处刑罚最高的为有期徒刑20年。
一封感谢信,记载着湖南某大学贫困女生杨某的感激。2005年3月30日晚,杨某利用偷换室友的银行卡盗取了2500元现金。案件移送到该院后,案件承办人调查发现杨某平时表现不错,曾多次获学校奖励,案发后又积极退赃。该院决定对其不起诉。但此时的杨某却极度悲观,认为前途一片渺茫。为了让杨某重新站起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派人到学校协商,学校最终同意杨某继续留校,并商定了帮教计划。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蔡伯祥还在不起诉书后面加赠“检察长寄语”,鼓励她振作精神。在大家的帮助下,杨某以班级前10名的成绩顺利进入新学期。
“用执法为民的真情培育执法的最佳效果,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就是我们不变的追求。”检察长彭志敏如是说。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打假保优促发展
范跃红
前不久,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张彬,带领联合利华等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一行8人,专程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送上“秉公执法的楷模,廉洁办案的典范”的锦旗,感谢该院依法办理的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牙膏案。
2005年上半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吴琅辉、倪结芝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抓住一丝疑点不放,行程上万里,历时半年,成功追诉了方宝山等5名被告人以及温州东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两个被告单位,后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1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将一个涉及牙膏空白包装物的提供、成品的生产和销售一条龙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牙膏犯罪团伙一网打尽。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张彬对此深有感触地说:“此案是近年来查处打击假冒国际知名牙膏的成功案例。查得如此彻底,为全国少见,不仅对于牙膏行业、对于整个中国的打假事业都很有借鉴意义。”
义乌是中国著名的商贸城市,拥有全球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市场。从义乌小商品市场成立以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就把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2002年至今,该院已对124件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08名被告人全部受到有罪判决,为义乌的市场繁荣、经济的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高度赞扬。2002年,当时的国家外经贸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授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打假护优突出贡献奖”。宝洁公司表示:“该院的执法公正佐证了中国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力度。”
据统计,2002年以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6940件1008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61件11434人。该院实现了“三无”目标,即无错捕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建立案件质量保证体系
叶红
2005年10月28日午夜,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灯火通明。他们正在审查一起大连市某国有房地产企业一处长涉嫌贪污案件。经初查,得到证据:该处长在为单位回收公款时,从对方顶账回来的多套现房中个人购买了一套,购买时抬高总房价,降低个人购买价格,从中获利。线索提交后,讨论时分歧较大,首次接触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的办案时限临近,是马上放人,还是进入立案程序,为慎重起见,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佘明勇决定,启动重点案件审查把关制度,集思广益。
对有争议、政策界限不明晰的案件慎重立案,是该院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立了以《检察工作办案流程》、《案件质量保证规则》、《案件质量检查办法》为内容的案件质量保证体系,从突出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管理、重点案件的重点管理、特殊案件的特殊管理、对自侦案件侦查的提前介入、案件在审查环节的论证程序、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案件质量的全面检查监督等7个方面入手,确保所办案件质量。2005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2件12人,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2002年以来,该院所有审查的批捕、起诉案件,无一错漏,也没有出现一例违反程序办案的情况。
该院副检察长马兵颇为自豪地说:“一切以干警利益为出发点,以激励为核心,抓队伍建设,是我院政令畅通、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有力保障”。干警生活中遇到了难题,干警服务热线24小时直通检察长;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使用,积极推荐……该院独具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在干警和院领导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一种“忠诚团结、求真务实、永创一流”的沙河口区检察院精神已在全院形成。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钢城卫士
蒲天德
四川省攀枝花市是闻名遐迩的西部钢城,有“世界钒钛之都”的美称。
“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优秀反贪局”等众多闪光的荣誉,是对“钢城卫士”———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的褒奖。
2002年8月,东区检察院接到一封攀钢下属公司领导涉嫌受贿100万元的举报信。该院迅速成立专案组,连续奋战12昼夜,一举挖出这一公司工管处经理郑某贪污受贿24万元案,在东区上下引起强烈震动。检察官们凭着职业敏感,又挖出7名公司经理、矿长贪污受贿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这起涉及攀钢8名处级干部受贿窝案的成功侦破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紧接着,在投资2亿元的市重点工程“炳草岗大桥”项目建设中,该院成功挖出一起6人内外勾结贪污贿赂窝案;查处某医院劳资员杨某从1998年来6年间编造了42个“死者”,虚报冒领丧葬费43笔,贪污68万余元案。2005年,该院查办了建院以来数额最大的挪用公款案,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出纳武某挪用公款261万元用于赌博案,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查办了该院建院以来数额最大的受贿案,攀煤(集团)公司龙洞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受贿51万元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后,凭借一条举报线索,侦破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某受贿、市国土局局长张某受贿、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张某伙同公司其他3人贪污、受贿窝案。
据统计,2002年至今,该院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2件77人,其中大要案53件58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3.6%和75.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了“百分百”。
“金沙水拍云崖暖”,通过东区检察院的努力工作,“钢城”攀枝花市更加祥和、安宁。
贵州省盘县人民检察院
但求人民满意
龙永洪 周以明
2005年,贵州省盘县的各界群众代表在参加一次问卷调查中,不约而同地对该县检察院工作投了满意票。人民满意是盘县检察官的最高追求。
盘县素有“滇黔咽喉”之称,一段时期,毒品犯罪分子视之为贩毒黄金通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猖獗,社会治安形势严峻。2002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禁毒”、“打拐”、“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快捕快诉,严打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173人,提起公诉2546人,贩毒分子的“黄金通道”被堵死,跨省犯罪团伙被摧毁,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被惩办,117万盘县人民的生活恢复了平静。
盘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盘县检察院严惩腐败,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深入一线指挥,2002年以来,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4件140人,立大案29件34人,要案1件1人,副科级以上的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7万元,一批管理煤炭资源的“煤官”被检察院送上法庭,受到严惩,群众拍手称快。
司法不公,易激化人民内部矛盾。2002年以来,盘县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该立不立、该捕不捕、该移送起诉未移送起诉的数十件案件进行监督;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近百件案件严格把关,不捕不诉;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对侵害农民工、下岗职工利益的案件、人民群众上访案件实行检察长接待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为他们讨回公道。
近年来,盘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的表彰,他们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争得上游再扬帆
窦立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地处陕北旱源,是一个只有19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几年前,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室是十来间破烂不堪的窑洞;如今,经过他们的艰苦奋斗,建成了2300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并拥有了全省基层院第一家计算机局域网,车辆后勤装备大大改善。检察业务工作连续4年位居全市综合考评第一。
该院建立了素质提升档案、廉洁自律档案、工作业绩档案,并以此作为提拔干部的主要依据。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去年提拔干部5名,解决了14名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推行“奖勤罚懒、末位淘汰”,院内开展的每项工作和每次活动,都要评出前三名和最后一名。对前三名给予奖励,最后一名进行处罚。实施流程化管理,将队伍建设、业务管理和机关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制作成了32种不同的流程,并制作流程图,配以制度86项898条,一岗一责一规一图公布上墙。把每个科室、每位干警的工作,按照不同的岗位,分成共性目标、职能目标和加减分因素等三个部分共156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自侦案件26件28人,是前四年的3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批捕、起诉率分别比前四年上升了32%和36%,法院有罪判决率100%,立案监督案件是前四年的11倍。民事行政立案数和抗诉数分别是前四年的5倍和6倍。在县上组织的民主测评中,检察院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几年来,检察工作受到了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向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先后有1100多人次来院参观学习。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
真诚服务部队
朱明飞
走进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荣誉室,十几枚金灿灿的奖状、奖牌映入眼帘。这是他们多年来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的生动展示,也是激励他们不断谋求发展的不竭动力。
严格执行国法军纪,倾情服务部队建设,是他们始终抱定的价值追求和发展理念。他们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和纯洁巩固的首要任务,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攻坚破难,先后查处了一批影响大、质量高的大案要案,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为促进部队调整改革、战备训练、大项建设等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创新思变谋预防。他们坚持把抓好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亮点”工程,进行专题研究,实施重点突破,探索并推行了以先进典型带动预防工作开展的路子,指导基层院在人武部门、工程建设、医疗系统等行业进行预防试点,总结的“从个案预防切入,向行业系统预防延伸转化”的工作经验在全军推广。
同时,该院贴近中心抓服务。他们始终把军事检察工作置于部队建设大局中,积极开展检察服务,探索军事斗争中的法治准备工作,指导部队开展了法律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维护官兵合法权益工作,先后编印下发法制教育材料12000多份,受教育官兵达30余万人次。此外,他们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把提前介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环节,下发《检察服务卡》、《执法联系卡》1万多份,对不严格依法办事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力促进了国法军纪的正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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