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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机关要努力做好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
扬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爱军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把与和谐社会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抓实抓好。
一要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以公平公正促和谐。解决消极腐败现象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必须用严格的制度规范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样,才能赢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
二要打造“阳光工程”,规范权力运行,以公开透明促和谐。公共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作,才能防止暗箱操作,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和保障。当前,首先要对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实行阳光运行并加强监督。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以解决热点问题促和谐。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群众利益的守护神,时时、事事、处处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处理机制。
四要保持查案力度,严格依纪依法,以惩腐肃贪促和谐。腐败是和谐社会的大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毫不松懈地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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