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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太湖治污先行
 
2007-07-19 10:43:36
来源: 东方早报
 

             

    5月31日,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南泉水源厂的工作人员在取水口附近水域打捞蓝藻。

    虽然造成太湖流域水生态退化的根本原因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但目前的当务之急却是建立健全这一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长期研究太湖流域联合治污课题的嘉兴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嘉兴市经济学会会长虞锡君教授对早报记者说。

    无独有偶,上海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会共同主持的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对策课题组也建议,借鉴国外的生态补偿机制等,构建流域水污染治理一体化的一系列合作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当上游水环境优于约定标准时,由下游区域补偿上游,而当上游水环境低于约定标准时,由上游区域补偿下游。

    有硬约束力的考核机制

    虞锡君说,现行水污染防治制度安排存在片面性,只重视对污染企业的管制和监督而缺乏对行政区域及其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的科学考量和奖惩机制,“实践反复证明,如果缺失对流域内行政区域及其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考核的制度安排,跨界水污染就不会根本好转”。

    虞锡君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具有硬约束力的考核机制,只有通过这一制度安排,才能使各级地方政府真正在太湖治污上“动真格”。

    “这一补偿机制一旦建立,地方政府官员就必须在加强治污和提供补偿之间作出选择,这就能有效改变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执法不严的不良行为,并促使其自觉去调整升级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长三角环境友好型社会才有望真正实现。”他说。

    建立联合检查预警机制

    针对5月底以来发生的太湖蓝藻暴发事件,上海市政协课题组专家6月中旬赴江浙两省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太湖流域污水治理速度远跟不上排污量的增加,造成湖泊富营养化加剧和河网水质恶化,尤其是太湖北部湖湾成为富营养化最严重的水域。

    课题组调研报告认为,太湖流域内上下游行政区域之间的政府可以分别委托环保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队,对可能造成边界水污染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妥善处理、阻止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

    上海市政协专家在撰写调研报告时认为,目前的流域管理体制不能有效地解决流域性问题,与地方行政管理难以有效衔接,流域机构缺少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同时也缺乏统一的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应急机制。

    因此,课题组建议,明确实施太湖流域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指标和统一的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饮用水标准。

    成立太湖流域管委会

    课题组特别提出,太湖流域应强化政府合作平台,构建起一套流域水污染治理合作机制,建议成立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保总局、太湖流域各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用水户代表参加的太湖流域管理协调委员会。

    针对目前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多头管理的现状,上海政协专家建议建立水环境监测与信息共享平台,对流域省界河流、湖泊等主要断面实施联合监测,同时,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水污染防治信息的互通机制,除了互通存量水污染企业的现状、环评信息,水污染防治措施外,特别是一旦发生边界水质异常或上游发生大面积水污染时,上游方应及时主动向下游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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